起诉离婚后如何办理撤诉
一、起诉离婚后如何办理撤诉
1、起诉离婚后,在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前,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撤诉,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二、起诉离婚可以提交哪些证据
(1)的证明材料(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证明,夫妻双方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的,提供对方、与他人、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离婚后,在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前,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撤诉,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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