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通过民政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
一、不能通过民政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
1、不能通过民政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夫妻双方不是自愿离婚的;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协商一致的;双方尚未办理手续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二、
1、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薄、、、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根据方式的差异法律上离婚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别:一种为;另一种则是。由于离婚的种类有所不同,离婚手续的办理也小有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书写内容要包括协议重点,以及详细内容的叙述。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申明离婚是否出于资源;子女的;夫妻双方债权以及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归属或者是处理方式。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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