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想要在法律上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长期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等。
建议参考:
1、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提交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2、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编总结:
离婚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需要夫妻双方慎重考虑,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充分沟通,尽量减少对子女和家庭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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