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坐牢能不能离婚?爸妈离婚房子怎么处理?
一、夫妻一方坐牢能不能离婚
可以的,一方在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向服刑监狱所在地。由于一方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到民政局办理,另一方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共同前往办理,由于一方是特殊人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法院强制解除,可以处理,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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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对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本;
(3)(、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对方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夫妻离婚是可以由双方提出来的,即使一方在服刑也是可以提出离婚,但这种行为一般都只能走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同时还需要收集证据确定双方的感情已破裂,这样才能办理,所以,在处理之前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快的解决。
三、爸妈离婚房子怎么处理?
爸妈离婚,如果房子是个人财产,离婚后归个人所有。如果房子是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共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四、分配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2、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之后如果涉及到房产的问题就需要依法的协商,确定是属于共同的财产还是属于个人的财产,这样才能确保到双方的权益不受到损失,如果对房子的分割有任何的纠纷,那么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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