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一、离婚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1、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如下:当事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证等。除此之外,协议离婚还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共同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可以是女方,也可以是男方。还需提供书面。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应当携带的证件有那些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
3、生效的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文书推荐: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