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引发的纠纷法院受理吗
一、假离婚引发的纠纷法院是否受理
1、假离婚引发的纠纷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予以受理。根据我国现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假离婚一般是指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手续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假离婚的法律风险
1、对方不肯复婚,假离婚变成真离婚。双方登记离婚后,就是“自由身”了,一方不肯复婚,对方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任何人包括法律都不能干涉,更不能人身行为。待一方有了新的感情乃至婚姻,“前妻”或“前夫”即使捶胸顿足或痛哭流涕,也无济于事了,只能悔不当初。
2、上无法逆转的风险。举个例子,若双方离婚时约定房产属于甲(为了另一方乙取得购房资格或降低再购房的税费成本),甲出尔反尔,不和乙复婚,乙人财两空,追悔莫及。离婚时对财产所做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除非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才有可能推翻,还必须在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起诉。而假离婚,恰恰是两人自愿的,也是双方友好协商、合作炮制的,基本上难以单方推翻。
3、离婚期间,对方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任何一方所取得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了。假设双方复婚,该财产也是“”,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否则不发生共有。这很容易成为双方的“心结”,成为婚姻的”地雷“。
4、丧失相互的,丧失要求对方”“的权利。一旦登记离婚,法律上两人就是“陌路人”了,必然丧失相互的继承权,丧失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对于假离婚当事人,就可能会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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