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的时间规定有什么
一、离婚登记的时间规定有什么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申请登记离婚的夫妻需在提交相关资料后等待最多一个月才能获得批准或者拒绝的结果,同时会收到书面通知。
如果想通过协议离婚,首先要保持冷静度过第一个30天,然后在第二个30天内再次前往民政局。
这意味着从申请离婚起,最少需要31天,最多需要60天才可以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登记30天后不去办理会怎样
1.若逾期未在30日内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构将视作撤销申请;若仍欲离婚,须重新提交申请或诉诸法律途径。
2.自设离婚冷静期后,女方需亲自赴婚姻登记处获取离婚证。
3.如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可寻求相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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