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如何生效
一、离婚判决书如何生效
关于一审判决的效力问题,一般情况下,自向各方当事人正式送达判决书之日的次日起计算,共计15个自然日为上诉期。
在此期间内,如各方当事人均未向上诉法庭提起上诉申请,那么一审判决便会在15日后自动生效。
而对于二审离婚判决而言,若在一审判决下达之后,有任何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那么在经过二审审理后,判决书自被上诉人收到之日起即刻生效。
《》第一百六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零八条
在上诉、抗诉期满前撤回上诉、抗诉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上诉、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
在上诉、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应当自第二审裁定书送达上诉人或者抗诉机关之日起生效。
二、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怎么开
由法庭裁决而宣告离婚的情况下,并不需要前往民政部门办理书,这主要由于经过司法程序确定的离婚判决书,其与民政部门所颁发的离婚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无需再行更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为离婚证书。
离婚判决书仍需与生效证明文件共同使用。
若法庭未主动提供判决生效证明,那么在当事人领取离婚裁判文书之后,应当在文书生效之日起尽快向法庭提出申请,以获取相应的生效证明,从而避免在未来处理相关事务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延误和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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