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消失了,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男方消失了,可以吗
若无法寻找到男方配偶,仍可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离婚诉讼。
在法院得到正式立案以后,针对下落不明的人员,通常会采用公告这一法定送达手段来传送相关诉讼文书。
不论被告是否能够接收到这一通知,都应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有效送达。
如在此过程中,被指控方未能按时出席庭审或作出相应回应,则法院可以按照其不出庭和不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缺席审判,并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最终判决。
如果被告失踪已满两年,根据相关,我们可以首先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该被告人失踪(即失踪宣告),待宣布后再重新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经由法院依法批准宣告失踪之后,将会发布寻找被告的公开通告,通告期限通常为三个月。
只要通告期满时仍未收到任何关于被告下落的反馈信息,法院便可据此作出宣告失踪的裁决。
每位公民一旦被宣告成为失踪人口,那么他/她的另一半再次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的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时法官应依法准许双方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丈夫瘫痪可以起诉离婚吗
关于这一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如果在婚姻纠纷中,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并且其自身生活尚无法完全自理,亟需他人进行日常照料,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相对较低。
若处于残疾状态的配偶表示赞同离婚,同时已经有合适的员对其实施照顾,如此便具备了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条件。
若当事人决定通过诉讼方式来达到离婚目的,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出现破裂,那么从法律上讲,这样的诉求完全是可行的。
以下列举几点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形:
(一)有证据显示前任配偶存在行为或者与其他人;
(二)有充足的事实证明对方曾经实施过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
(三)有多次故意参与赌博活动、吸食而未能修正之恶习者;
(四)因为感情矛盾持续两年以上的人士;
(五)其他足以引发夫妻感情严重裂痕的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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