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有冷静期吗
一、有冷静期吗
诉讼之离婚流程设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
我国司法机关在受理并处理离婚案件时,若经两位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设置一段不超过三个月的冷静期。
在此期间,司法机关可以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家庭事务调查以及心理辅导等帮助。
待冷静期结束之时,已由司法机关通知相关各方当事人。
关于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诉讼离婚流程的首要之步便是提起起诉。
为此所需的材料包括:完整填写的起诉书及其诉讼副本、明文件、本、文件显示夫妻共同居住情况的材料、证明导致情感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以供法院参考,还需提供有关孩子基本信息与现状的证明等。
进入法院调解阶段,该环节对于整个诉讼离婚过程而言至关重要。
其过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次提交法院申请后,如果法院认为您的诉求符合法定条件,会在收到诉状副本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起诉书副本发送至您的配偶处。
而您的配偶则有十五日的时间提交答辩状。
再者,进入庭调阶段,这也是在中的一大重点。
法庭剩余的处理程序如下:法庭测试前,书记员通常会确认所有参与诉讼和旁听的嘉宾是否已经在场,并且宣布法庭的规则。
然后道德法官主持庭审,核对所有参与方是否符合德要求。
宣读案由,并宣布是否进行回避。
紧接着是开始法庭调查,提问所有当事人和重要见的解答。
同时,告知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询问证人,听取未到场的证人的证言。
询问鉴定人,听取他们的鉴定报告。
司法机关会结合所有事实和证据做出是否离婚的最终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办理必须要冷静期吗
关于离婚是否必须经历冷静期的问题,答案并不尽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夫妻双方决定协商离婚,那么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如当事人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离婚,仅需证明彼此感情已经破裂且经调解无效,便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并获得判决,无需特地等待离婚冷静期。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在冷静期中如有一方后悔不愿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另一方便可申请撤销离婚申请;但是,当冷静期届满后,夫妻双方均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正式离婚手续,这也是不可或缺的步骤。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