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怎么办
一、办理怎么办
解除婚姻关系的流程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环节: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就权归属以及财产分配等事宜达成共识,形成书面的;其次,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明文件、书等相关资料,前往配偶所在地区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接着,当事人需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认真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已经签署好的离婚协议;最后,民政部门将对当事人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协议内容进行严格审核,若确认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则会为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颁发离婚证书。
在此期间,夫妻双方都应保持冷静理智的态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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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东西
(1)首先要提交你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律师们查验后会把它马上归还给您哦。
(2)接下来呢,就是关于你们俩夫妻关系的证明啦,通常情况下可以向我们提供你们俩的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然后是关于你们的证明,这个其实不难,只需要提交一份详细的财产清单就行了,当然啦,在法庭上再拿出来也是完全ok的。
(4)还有个小细节哟,如果你们有孩子的话,记得也要提交他们的和簿给我们看哦。
(5)最后一点,如果这已经是你第二次来了,那么作为原告的你,还得麻烦你去开具一张判决生效单交给我们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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