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去什么部门办理
一、离婚去什么部门办理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办理部门有所不同。
(一)协议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般是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办理时,双方需携带、簿、、等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
(二)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办理需要户口本吗
办理离婚手续是否需要户口本分情况而定。
如果是协议离婚,通常需要户口本。协议离婚时,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证以及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户口本是用于证明双方的信息等情况的重要材料。
但如果是诉讼离婚,户口本不是必须的。诉讼离婚时,一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等基本材料,法院主要审查双方的婚姻关系、感情破裂情况等法律事实,虽然户口本可能有助于查明部分情况,但不是不可或缺的。不过在涉及、等问题时,若户口本上的信息与这些事项有关,可能也会被要求提供。
三、离婚的号码是多少
并不存在专门用于离婚的特定号码。
如果要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的话,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有专门的立案庭负责案件的受理,可通过拨打当地法院的联系电话或者直接前往法院立案庭咨询立案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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