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办哪些手续
一、离婚需要办哪些手续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手续有所不同。
(一)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等证件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到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证据等材料。
2. 受理。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3. 调解。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进入审判程序。
4. 审判。法院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作出判决。
二、离婚还需要本吗
结婚需要户口本。办理时,男女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户口簿是证明当事人信息的重要材料,便于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双方身份、户籍等相关情况。
离婚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携带户口本。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需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不需要提供户口本。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相关材料,但户口本不是必备材料。不过在涉及、等部分可能会需要查询户籍信息等情况。
三、离婚要去哪里办离婚手续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特殊情况下,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等,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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