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一、在外地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分以下情况:
(一)协议离婚
1. 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超过一年,可以凭借在该地的明,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居住证明一般由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出具。
2. 如果双方回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那么就按照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本、、等,直接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
1.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证据等材料,经过立案、审理等一系列诉讼程序。
二、四年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在结婚四年后离婚,女方可能得到以下补偿或权益:
(一)方面
1. 的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等。例如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女方有权分得一半份额。
2. 如果男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女方财产份额的情况,女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男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二)经济补偿方面
1. 如果女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男方应当给予补偿。补偿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三)损害赔偿方面
1. 如果男方存在、与他人、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
三、离婚必须回当地吗
离婚不一定必须回当地。
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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