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定要回当地才能办理是吗
一、离婚一定要回当地才能办理是吗
不是。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如果是诉讼离婚,情况就有所不同。
(一)一般原则
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情况
1.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对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婚后精神病了离婚可以讨要赔偿吗
婚后一方患精神病导致离婚,是否能讨要赔偿需要分情况看待。
如果精神病是婚前隐瞒的,另一方可以基于对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这一情况,主张撤销婚姻。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这种隐瞒行为影响了另一方对于婚姻的判断和选择,对无过错方造成了伤害。
然而,如果精神病是婚后产生的,一般不能讨要赔偿。因为这不属于一方故意对另一方造成伤害的情形。但是在离婚时,对于的分割,法院会适当照顾患病方的权益,以保障其后续的生活和治疗需求。同时,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对患病方有遗弃、虐待等严重损害患病方权益的行为,则患病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三、离婚中过错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离婚案件中,过错方可能承担以下责任:
1. 方面。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过错方可能会少分财产。例如,一方存在、与他人、实施、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获得更多份额。
2. 损害赔偿方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如家暴造成的医疗费用支出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补偿,像因配偶而遭受的精神创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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