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对于离婚手续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咨询下对于离婚手续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手续办理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程序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簿、、、等相关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和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交及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请求。
2. 审理。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入审判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3.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可在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二、提起离婚申请后有哪些时间可以领取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协议离婚有一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被称为“离婚冷静期”。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可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例如,若1月1日提交离婚申请,那么从1月1日起算有30天冷静期,至1月31日冷静期届满。从2月1日起算还有30天时间供双方去领取离婚证,最晚需在2月28日(非闰年)或2月29日(闰年)前去领取,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三、我已经联系不上他,怎样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呢
若联系不上对方,仍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一)协议离婚。若一方下落不明,这种情况下通常难以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决,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如果能通过其他途径联系上对方,双方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经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若确实无法联系上对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对方若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缺席判决。若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离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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