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什么流程
一、民政局离婚什么流程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主要有以下流程:
协议离婚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本人簿、、、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与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再次审查相关材料和双方意愿,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
二、民政局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
在天津民政局办理,分为协议离婚和两种情况,流程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同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 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
3. 冷静期。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登记。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若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等问题存在争议,则需向有管辖权的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三、民政局离婚流程有哪些要求和手续
民政局离婚,即协议离婚,主要要求和手续如下:
要求:
1. 双方。夫妻双方必须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一方胁迫、欺诈等情形。
2. 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包括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支付方式及金额,对的分割以及共同债务的分担等达成明确协议。
手续:
1.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
2. 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和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以上是关于民政局离婚什么流程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