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流程有哪些程序和流程
一、民政局离婚流程有哪些程序和流程
民政局离婚,即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程序:
(一)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例如本人的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应明确表明双方的意愿,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查看是否符合离婚登记的条件。如有需要,可能会询问当事人相关情况。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核实,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民政局离婚流程需要多久
民政局离婚即协议离婚,其流程所需时间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一)申请阶段。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证、离婚协议书等,此阶段当场即可完成。
(二)冷静期阶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冷静期为三十日。
(三)审查发证阶段。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阶段一般当场可完成。
综上,若一切顺利,从申请到领取离婚证最快需三十一日,若存在撤回申请等情况,则时间不确定。
三、民政局离婚如何申请
申请民政局离婚,主要有以下步骤:
(一)准备材料。夫妻双方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此外,还需各自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同时,要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详细写明。
(二)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如实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给登记机关工作人员。
(三)经过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领取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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