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需要什么
一、办理离婚需要什么
办理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一)协议离婚
1. 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证明双方身份的基本材料。
2. 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协议书中应当包含双方的意思表示,并且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诉讼离婚
1.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这是确定原告身份的必要证件。
2. 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 的证明。例如、车辆等,以便在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4. 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户口簿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需要这些材料。
5. 如果是第二次,原告还要从开具判决生效单。此外,还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提供其他证据材料,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二、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带以下证件:一是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是双方的结婚证;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果是诉讼离婚,起诉的一方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果涉及或者子女抚养等情况,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财产证明(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关于子女抚养的证据(如子女明等)。另外,可能还需要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三、离婚需要什么流程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流程。
(一)协议离婚流程
1.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是否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5. 登记。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流程
1. 起诉。一方持、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受理。法院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调解。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进入审判程序。
4. 审判。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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