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一、天津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天津离婚登记需准备以下手续:
1.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需是原件,且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信息一致。身份证也需为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 证。同样为原件,若结婚证丢失或损毁,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 本人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底色为白色或蓝色,需清晰可辨。
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婚姻登记机关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
二、天津离婚登记有几次机会
在天津,离婚登记通常只有一次机会。双方需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离婚。但如果第一次申请未通过审核等原因导致离婚登记未成功,可在解决相关问题后再次申请。总体来说,一般是一次办理离婚登记的机会。
三、天津
在天津办理,主要有和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
1.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签订离婚协议书。
2. 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1. 一方,向有管辖权的递交和相关证据。
2.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如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如调解失败,进入庭审程序。
3. 法院根据双方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离婚的,会颁发判决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和遵循不同的程序,具体可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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