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离婚登记如何让孩子落户
一、广东离婚登记如何让孩子落户
离婚登记与孩子落户是两个不同的程序。
(一)离婚登记
在广东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如果是,需携带、簿、、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
(二)孩子落户
1. 通常情况下,如果孩子归一方,有房产的一方可以将孩子户口落在自己的房产地址上。需携带离婚证、孩子的、归属的相关证明(如书中明确抚养权的条款)、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2. 如果孩子跟随无房产一方落户在集体户或者亲属户口下,同样需要上述材料,同时可能需要提供亲属同意落户的证明(落户亲属户口下时)或者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落户的证明(落户集体户时)等。不同地区户籍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应以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二、广东离婚登记什么时候办理
在广东,离婚登记办理时间如下:
正常工作日期间办理。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不过需要注意,离婚登记存在30日的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
三、广东离婚登记什么时间办理
在广东,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一般为工作日。通常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时间(上午和下午的办公时间段,具体时间各地可能会有一定差异,例如有的地方是上午9点 - 12点,下午14点 - 18点)。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双方、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并且,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证、离婚协议书等。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办理流程和要求上有细微差别,可以提前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咨询了解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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