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财产公证协议书不签会怎样?这些隐患你必须知道!
最近接到不少咨询,"父母把房子过户给我需要公证吗?""婚前买的房加配偶名字不公证有效吗?"这些问题背后,都指向同一个核心——房屋财产公证协议书的重要性,很多人认为签个书面协议就万事大吉,殊不知未经公证的财产协议,可能藏着巨大风险。
去年处理的真实案例中,张先生将拆迁房过户给儿子时仅签订家庭协议,三年后父子闹翻,儿子私自将房产抵押借贷,张先生拿着协议起诉却因缺乏公证效力败诉,类似案例揭示:未经公证的财产协议,在发生纠纷时可能被认定为"家庭内部约定",不具备强制执行力,特别是涉及房产这种高价值资产,公证能固化各方真实意思表示,避免"口头承诺不算数"的窘境。
解决方案:
1、提前厘清权属关系:无论是继承、赠与还是婚内财产约定,必须由公证员现场核实当事人身份及真实意愿。
2、锁定关键证据链:公证处会同步留存产权证、付款凭证、婚姻证明等23项材料,构建完整的证据闭环。
3、选择针对性公证类型:继承公证侧重审查继承人范围,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则需明确"非共同财产"的转化条件。
法条依据:
-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民法典》第143条:具备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7条:公证文书证明力高于其他书证
小编总结:
房屋作为家庭核心资产,财产公证协议书不是"多此一举",而是法律层面的"加固锁",特别在继承、离婚、合伙购房等场景中,公证能有效阻断"事前模糊约定,事后扯皮翻脸"的恶性循环,与其事后花数倍成本打官司,不如在权利变动时做好公证备案,毕竟经公证的协议书,在法庭上就是"免证事实"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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