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快速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若要快速办理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一)协议离婚
1.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这是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及信息。
2. 证。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3. 书。其中应包含双方的意思表示、对问题的协商结果、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状。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2. 身份证。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4. 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家暴的报警记录、的证据等,这对判决离婚起着重要作用。
5. 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需提供子女的等相关材料;涉及的,需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车辆等。
二、跨省怎么离婚
跨省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
1.双方协商一致。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选择办理地点。需要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虽然是跨省,但只要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能确定,就可以前往该地办理。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二)诉讼离婚
1.确定管辖法院。一般原则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如被告不在国内、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等,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起诉及审理。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三、跨省可以办离婚吗
跨省可以办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自2021年开始,部分地区开始试点跨省办理协议离婚,但是目前并非全国普及。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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