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结婚证丢失后仍可办理,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所需手续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
1. 补办结婚证:当事人可持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 办理离婚登记:双方持补领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
诉讼离婚:
若另一方不配合补办结婚证,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后,该复印件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持该复印件及相关起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二、如果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当女方想离婚而男方不同意时,女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协商沟通。女方可尝试与男方再次深入沟通,心平气和地说明离婚原因,争取男方理解,达成离婚共识。若协商过程中能就、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可签订,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若协商无果,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且女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或与他人、实施、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等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女方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离婚诉求。同时,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也要提前做好准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如何确定离婚管辖权的
涉外离婚管辖权的确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辖原则。在我国,只要一方是中国公民,或者双方在中国有住所或经常居住地,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若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属人管辖原则。通常根据当事人的国籍来确定管辖权。例如,对于具有本国国籍的当事人的离婚案件,本国法院有管辖权。
(三)协议管辖原则。如果当事人之间有关于管辖法院的书面协议,且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共秩序,那么该协议确定的法院有管辖权。
此外,对于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管辖权的确定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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