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办理登记地可以离婚吗
一、离婚在办理登记地可以离婚吗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能否在办理登记地离婚需区别看待。
对于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当初的登记地是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那么可以在此办理离婚登记;若不是双方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就不能在此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而对于诉讼离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诉讼离婚一般不是以结婚登记地来确定管辖法院,而是依据被告或原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
综上,离婚是否能在办理登记地办理,要根据具体的离婚方式及双方的、居住等情况来判断。
二、离婚一定要到原来登记部门吗
离婚并非一定要到原来的登记部门办理。具体情况分两种:
(一)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可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并非必须回到原登记部门,只要是符合条件的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均可。例如,夫妻结婚登记是在男方所在地,离婚时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是可以的。
(二)诉讼离婚。这种情况下,通常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可向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有相应的办理地点规定,不一定局限于原来的登记部门。
三、婚后无收入离婚可以分多少啊
在婚后无收入的情况下离婚时的,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一)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一方婚后无收入,对另一方的收入等共同财产仍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分割权。
(二)财产分割原则。一般应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适当调整。比如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若女方婚后无收入且子女,可能会适当多分;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若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无收入方作为无过错方也可适当多分。
(三)特殊情况。若一方婚后无收入是因对家庭付出较多义务,如照料老人、抚养子女、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在离婚时可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总之,具体能分到多少财产需结合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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