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吗
一、离婚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吗
离婚不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夫妻双方在常住地居住满一定期限,常住地可能也能办理相关手续,不过这要依据当地政策而定。
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进行起诉,而不一定是户籍所在地。
二、现在离婚没有本可以离婚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需要提供户口本。因为协议离婚时,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本人的户口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缺少户口本可能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但如果是诉讼离婚,没有户口本也是可以的。诉讼离婚时,一般需要提供、证、身份证等基本材料。法院主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法律规定的情形,户口本不是必须的诉讼材料。不过,在涉及孩子归属等问题时,可能需要提供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但这并不影响的启动。
三、必须回办理吗
不是。
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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