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一、如何办理
手续的办理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等。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协议等进行审查。
5. 登记。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自愿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自愿离婚即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
1. 簿。需提供双方的户口簿,以证明双方的信息和身份关系。的,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
2. 。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用于核实身份信息。
3. 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必须是合法有效的结婚证。
4. 。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需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署,内容应清晰明确,符合法律规定。
5. 照片。一般需要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此外,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若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其一,双方进行协商沟通。尽管一方当下不愿离婚,但通过心平气和地交流,向对方阐明离婚原因、表明自身态度,同时积极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与分歧,也许能改变对方想法,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从而选择协议离婚,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其二,若协商无果,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一般而言,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且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或与他人、实施、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定情形,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若不能认定感情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但想离婚一方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可再次起诉,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通常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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