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省人能办离婚手续吗
一、浙江外省人能办离婚手续吗
在浙江,外省人能否办理,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也就是说,若双方均为外省人,且户口均不在浙江,一般不能在浙江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有所不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外省人在浙江有经常居住地,比如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可以向浙江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二、外地可以在花都办离婚手续吗
在花都(市)能否办理离婚手续,需分情况讨论:
- 协议离婚:若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所以,若双方户籍均不在花都,通常不能在花都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若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规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在花都,即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可以向花都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现在协议离婚当天能拿到明吗
不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在协议离婚有一定的冷静期制度。
具体而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需先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还需在接下来的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所以协议离婚无法在当天就拿到离婚证明,整个过程最短需要3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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