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一、男女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男女办理手续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 协议离婚:
- 申请:夫妻双方的,应签订书面,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簿等。
- 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诉讼离婚:若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二、离婚一方失踪要怎么办
若在离婚时一方失踪,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而言,法院会先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期满后,若失踪一方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若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例如,一方失踪多年,双方长期无联系,无共同生活等情形,可作为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
二是先申请宣告失踪,再提起离婚诉讼。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失踪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等。法院宣告失踪后,另一方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需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如失踪一方失踪时间、地点等相关证明,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顺利解决离婚问题。
三、离婚登记需要什么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并遵循相关程序:
材料方面:
1. 双方身份证:用以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2. 户口簿:显示双方的情况,包括婚姻状况等信息。
3. 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证明前一段婚姻关系已解除。
4. 照片:通常为近期免冠合影照片,规格需符合婚姻登记机关要求。
程序方面:
1. 申请: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登记申请书》,如实提供上述材料和。
2. 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双方身份、婚姻状况等信息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3. 登记:经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
总之,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程序办理,即可顺利完成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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