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违约标准
一、居间合同违约标准
在居间合同中,违约标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报酬支付方面
如果委托人未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这属于违约。比如合同明确约定在促成交易后的特定日期支付一定数额报酬,委托人逾期未支付就构成违约。
(二)费用承担方面
1. 若合同约定由委托人承担居间活动必要费用,委托人拒绝承担即为违约。例如,居间人在促成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通讯等合理费用,按约定应由委托人承担时,委托人拒绝支付就违反合同。
2. 反之,若约定由居间人自行承担费用,而居间人无端要求委托人承担,也是违约行为。
(三)居间义务方面
1. 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这是严重违约。
2. 委托人应配合居间人完成相关的居间工作,如提供必要资料、信息等,若拒绝配合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也构成违约。
二、居间合同算违约吗
居间合同是否构成违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可能构成违约
1. 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例如居间人未积极为委托人寻找合适的交易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合同明确要求其这样做的;或者委托人未按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等。
2. 违反保密义务。居间合同中可能约定了居间人对在居间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或其他秘密信息有保密义务,若违反就属于违约。
3. 恶意促成或阻碍交易。居间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促成合同订立损害委托人利益,或者故意阻碍委托人订立合同以获取不当利益等情况。
(二)不构成违约的情况
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一般不构成违约。例如突发自然灾害导致居间活动无法进行。
三、居间合同如何界定违约
在居间合同中,界定违约可从以下方面来看:
(一)居间人的违约情形
1. 未按照约定如实报告。居间人有义务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如果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委托人利益受损,就构成违约。
2. 未尽力促成合同成立。若居间合同约定居间人要促成委托人与第三方订立合同,而居间人未积极履行该义务,比如没有尽力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或者没有积极安排双方见面协商等,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就可能构成违约。
(二)委托人的违约情形
1. 未按约定支付报酬。如果委托人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属于违约行为。
2. 拒绝支付必要费用。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时,若按约定委托人应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委托人拒绝支付的,也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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