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违约金标准
一、居间合同违约金标准
在我国,居间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没有统一的法定数额。
(一)约定优先原则
1. 如果合同双方在居间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那么一般按照约定执行。这种约定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只要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2. 例如,双方约定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当违约情况发生时,就可以依据此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二)法定调整情形
1.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里的“过分高于”一般是指违约金数额超过损失的30%。
2. 相反,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守约方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二、居间合同交违约吗
在居间合同中交定金后是否违约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按照,支付定金方不能要求返还定金。例如,在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里,买方交了定金后不想购屋了,这种情况买方违约,卖方有权没收定金。
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需要双倍返还定金。比如在中介促成的服务合同中,接受定金的服务提供方不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那就要向支付定金方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如果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不能简单认定为违约。例如因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这种情况下双方可协商处理定金相关事宜,而不应按照违约的定金罚则来处理。
三、居间合同怎么才算违约
在居间合同中,以下情形通常被视为违约:
(一)居间人的违约情形
1. 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准确的订约机会或媒介服务。例如,居间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符合特定条件的交易对象,但提供的对象完全不符合要求。
2.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比如,在房屋买卖居间中,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产权纠纷等情况。
(二)委托人的违约情形
1. 未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报酬数额及支付时间,委托人逾期不支付则构成违约。
2. 擅自绕开居间人直接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当居间人已经促成双方交易机会,委托人却避开居间人进行交易,这种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
一旦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对方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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