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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要什么流程

合飞律师5个月前 (02-23)普法百科5

一、征地要什么流程

征地一般需经过以下流程: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由建设单位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建设项目用地的合法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查。

2. 征地告知。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3. 征地调查确认。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确认。

4.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调查结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

5. 征地报批。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材料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6. 征收土地公告。批准征地后,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村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7. 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二、父母还活着,没有儿子,有两个女儿,怎么分房子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应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家庭内部的协商来确定房子的分配。一般来说,如果拆迁政策没有特别规定,房子可以由两个女儿共同继承。

1. 若父母生前有明确的或约定,表明房子的分配方式,应按照遗嘱或约定执行。

2. 若没有遗嘱或约定,一般情况下,两个女儿享有平等的,可以协商确定各自的份额,比如平分房子,或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比例。

3. 如果在协商过程中出现分歧,可以寻求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法律会保障子女的合法继承权,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拆迁所得的房子。但最终的分配结果还是要基于家庭内部的协商和沟通。

三、房没可以买卖吗

拆迁安置房在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一般不可以买卖。因为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其产权尚未确定,无法进行合法的过户手续。

从法律角度看,此类房屋的交易存在较大风险。一方面,卖方可能无法真正拥有房屋的产权,导致买方无法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后续可能引发产权纠纷;另一方面,即使双方签订了,在未过户之前,房屋的产权仍属于原房主,原房主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反悔,使买方遭受经济损失。

当然,如果拆迁安置房在具备相关条件后能够办理房产证,且双方在买卖合同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明确约定和合理规避,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等情况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在未取得房产证之前,为避免潜在风险,不建议进行买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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