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流程怎么走
一、双方自愿离婚流程怎么走
双方自愿离婚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
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 本人的簿、;
2. 本人的;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和发证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双方自愿离婚还有冷静期吗
双方自愿离婚也有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一个期间。当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他们需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不会马上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是给予他们三十日的冷静期。在这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了,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仍然坚持要离婚,那么他们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减少冲动型离婚,给夫妻双方更多时间慎重考虑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
三、双方自愿离婚还需要协议吗
双方自愿离婚也需要签订。
从法律规定看,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它明确记载了双方对于离婚意愿、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等重要事项的协商结果。例如,在子女抚养方面,要确定归属、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财产分割上,需明确的划分范围和具体分配方式;债务分担部分,要界定哪些是以及如何分担。
如果没有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无法确定双方对于这些重要问题的处理意见,也就无法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的存在有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为可能出现的后续纠纷提供解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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