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办离婚手续需要见面吗
一、两人办离婚手续需要见面吗
办理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是否需要见面有所不同:
- 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双方见面。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在申请后的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还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是为了确保双方真实意愿,就离婚相关事宜如、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工作人员面前签字确认,完成离婚手续。
- 诉讼离婚:在某些环节可能不需要双方见面。一般由一方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受理后,会向被告送达副本等材料。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若能调解结案,通常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协商;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这种情况下双方就无需见面。
总之,协议离婚需双方见面,诉讼离婚存在不需要见面的可能,具体依实际情况而定。
二、离婚可以在外地离婚吗
离婚能否在外地办理,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不能在外地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需回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有可能在外地办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若要离婚,需先明确选择的离婚方式,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办理地点。
三、离婚后对方胁迫写有效吗
离婚后对方胁迫写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方面,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予以撤销。在离婚协议的签订中,如果存在胁迫情形,就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符合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
另一方面,从协议的本质要求讲,离婚协议应当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结果,反映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胁迫下签订的协议无法体现这种自愿性和平等性。比如,一方以伤害另一方或其近亲属等手段相威胁,迫使对方签订明显不公平的离婚协议,这显然是不合法且不合理的。
若当事人能够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受到胁迫,可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协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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