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办理离婚需要多久
一、宜宾办理离婚需要多久
在宜宾办理离婚,所需时间因离婚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
- **协议离婚**:
- 申请阶段。夫妻双方需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此过程通常当场即可完成。
- 冷静期。自申请之日起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申请。
- 审查发证阶段。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所以协议离婚一般最快31天,若超过冷静期后的30日未申请发证,则需重新申请。
- **诉讼离婚**:
- 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般需3个月审结。但若案件复杂、存在争议较大的或等问题,可能会转为普通程序。
-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需6个月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批准还可延长。因此,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可能在3个月至6个月甚至更长。
二、最快多久办好
离婚手续的办理时间因离婚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
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协议离婚最快需要31天,即提交申请后经过30日冷静期,再在期满后的30日内共同申请发放离婚证。
若选择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不过,如果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无争议,法院可能会较快审结,可能在一个月左右,但具体时间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不履行夫妻性多久离婚
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多久就可以离婚。
离婚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夫妻感情,但不能单纯以此作为离婚的法定时间标准。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因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而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一是一方存在生理或心理疾病,经治疗仍无法恢复正常性生活,且导致夫妻关系严重紧张,无法共同生活。
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长期故意拒绝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对另一方造成严重精神伤害,使夫妻关系难以维持。
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已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如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有无和好可能等,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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