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过了最后拿证了吗
一、冷静期过了最后拿证了吗
仅说“冷静期过了”,并不一定能确定最后拿证了。如果是指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有两种情况:
1. 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经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种情况下是拿到证了。
2. 如果冷静期过后,一方反悔不去申请离婚证,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能协商一致,那就无法拿到离婚证。
如果是其他类型的冷静期,例如合同签订的冷静期等,也要看冷静期过后双方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后续的法定程序,如果完成了规定的程序就能达成相应的结果如合同生效等,否则就不能。所以仅说冷静期过了,不能直接判断是否最后拿证了。
二、冷静期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冷静期产生的债务承担需根据不同情况判定:
(一)如果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例如为家庭日常生活开销而产生的债务,包括购买食品、支付等,即使在冷静期,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因为这属于的范畴,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二)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么由负债一方个人承担。例如一方在冷静期内私自大额举债用于个人奢侈消费或者赌博等非法活动,另一方无需对该债务负责。
(三)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对债务承担有特殊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按照约定执行。但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夫妻约定某笔债务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那么在对外关系上,可能仍然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内部再按照约定分担。
三、冷静期内债务怎么算
冷静期内债务的计算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夫妻共同债务方面
1. 如果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比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水电煤气费等,即使在冷静期内,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例如为孩子购买学习用品产生的债务。
2. 如果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是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投资做生意,另一方虽然未直接参与但表示支持,生意过程中产生的债务。
(二)个人债务方面
1. 如果是一方在冷静期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个人承担。比如一方在冷静期内私自进行高额奢侈品消费所产生的债务。
2. 一方婚前的债务在冷静期内仍然属于个人债务,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将其转化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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