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可否撤销
一、登记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可否撤销
登记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撤销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存在欺诈、胁迫情形。若一方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比如故意隐瞒重大财产情况;或者以胁迫方式,使对方出于恐惧而签订协议,受欺诈、胁迫方有权在法定期间内请求撤销该协议。
(二)重大误解。若一方因对财产的性质、价值等存在重大误解而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且该误解对其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也可申请撤销。
(三)显失公平。若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明显违背公平原则,一方获得的财产份额与实际应得份额严重失衡,权益受损方可以主张撤销。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主张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在法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权利,一般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同时,还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审查和裁决。
二、离婚时一方转移怎么处理
在离婚时,若一方存在转移夫妻财产的行为,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分割时,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法律旨在保障婚姻中无过错方及公平原则,这种惩罚性的分配方式,是对转移财产行为的制约。
(二)受损一方可向法院申请。若发现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为防止其进一步隐匿、转移财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确保财产处于可控状态。
(三)若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受损一方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确认属实后,会依法对被转移的财产进行重新分割,以维护受损方的合法财产权益。
三、夫妻分配过错方应该少分吗
在夫妻离婚财产分配中,过错方一般应少分财产。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就明确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会考虑是否存在过错因素。
所谓过错,通常包括、与他人、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形。比如一方存在重婚行为,这严重违背了婚姻的忠诚义务,对另一方造成极大伤害。在此情况下,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应得到适当照顾,过错方则应少分财产。
这样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保护,维护了公平和正义,使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是对过错方不当行为的一种约束和惩戒。
以上是关于登记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可否撤销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