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怎么报销?这些步骤一个都不能少!
工作中受伤后,工伤保险是劳动者的“救命钱”,但许多人面对报销流程时一头雾水:材料怎么交?时间有限制吗?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别急!本文用真实案例+法律干货,手把手教你避开报销“坑点”。
一、工伤保险报销的三大核心步骤
1、就医备案:受伤后48小时内最关键!
无论伤势轻重,必须第一时间到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就诊,并告知医院“走工伤流程”。部分城市要求单位48小时内向社保局备案,超期可能影响后续赔付。
2、材料准备:这4样东西缺一不可!
- 工伤认定书(单位/个人申请后由人社局出具)
- 医疗费用原始发票、病历、检查报告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若涉及伤残等级)
-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
3、提交审核:注意两个“60天”红线!
材料齐全后,单位需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个人申请则需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出,社保局审核通过后,报销款将直接打入单位账户(单位须在15日内转给员工)。
二、单位拖延报销?律师教你3招破局!
1、自行申报:单位不作为时,员工可直接向人社局提交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
2、投诉维权: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要求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配合;
3、仲裁兜底:若单位克扣报销款,可申请劳动仲裁追偿+滞纳金(每日0.5‰)。
三、法律依据:这些条款必须掌握!
《工伤保险条例》第20条:社保局应在受理工伤认定后60日内作出结论,复杂案件可延长30日;
《社会保险法》第38条: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伤残津贴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8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直接影响伤残补助金数额。
工伤保险报销绝非“交材料等打款”那么简单,时间节点、证据链完整、单位配合度三大因素缺一不可,若遭遇单位推诿,务必在1年内自行申请认定,必要时借助劳动监察或司法程序维权。你的救命钱,法律撑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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