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军人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一、双军人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双军人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双方需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离婚过程的公平、公正。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证、离婚协议等。这些材料是办理离婚手续的必要依据,务必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然后,向所在部队政治机关提出离婚申请。部队政治机关会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了解双方的婚姻状况、家庭情况等,以确保离婚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
经部队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后,双方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地方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规定,将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颁发。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部队和地方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建议双方咨询所在部队的政治机关和地方婚姻登记机关,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办理。
二、女方没离婚生的孩子男方能来要吗
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孩子,男方原则上不能主张要回该孩子。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及子女等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女方所生育的孩子在法律上被视为她与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子女,除非有特殊情况,如男方能证明孩子与自己存在亲子关系且女方的婚姻构成欺诈等,但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和充分的证据来支持。
然而,如果女方已与原配偶离婚,且孩子的生父并非原配偶,那么男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对孩子的等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确定男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孩子的抚养、探视等事宜。
总之,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男方能否要回女方未离婚时所生的孩子,需根据具体的法律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三、女方未离婚与他人生子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女方的行为可能构成或与他人的过错行为。
如果女方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涉嫌罪,其配偶可以向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女方的刑事责任。
若女方只是与他人同居,虽不构成重婚罪,但其配偶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要求女方对自己因女方的过错行为而遭受的精神损害等进行赔偿。
同时,在财产分割方面,无过错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请求法院在分割时适当照顾自己,以弥补因女方过错所带来的损失。
此外,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应协商确定由谁抚养孩子,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女方作为孩子的生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
以上是关于双军人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