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流程如下:
第一,起诉准备。起草离婚起诉状,写明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权归属、等)、事实与理由。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证据、对方过错行为证据等)、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证据等。
第二,立案。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缴费。
第三,审理。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官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第四,判决。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裁决;若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则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怀孕期间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怀孕期间离婚有两种方式,流程如下:
三、民政局离婚预约流程
不同地区民政局离婚预约流程存在差异,一般如下:
第一,线上预约。许多地方开通了政务服务平台或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预约渠道。可登录对应平台,找到婚姻登记预约入口,按提示填写双方身份信息、预约日期、预约时段等内容完成预约。
第二,电话预约。拨打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向工作人员提出离婚预约申请,告知及预约办理时间,工作人员会记录并确认预约。
第三,现场预约。直接前往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办公时间内向工作人员说明要进行离婚预约,按要求填写预约表格,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完成预约。
预约时通常需准备双方身份证、本、证等证件信息。预约成功后,务必在约定时间携带齐全离婚所需材料前往办理,避免逾期影响办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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