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外省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一、两个人在外省可以办理手续吗
两个人在外省能否办理离婚手续,需区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通常要求双方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一般情况下,单纯在外省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必须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发给。
诉讼离婚:若满足一定条件,在外省可以办理。如果被告在该外省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相关(如等),原告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事实情况等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总之,在外省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受到户籍限制,而诉讼离婚在符合经常居住地条件时可在当地法院进行。
二、两个人都在外地怎么办理离婚
在外地办理离婚,需区分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若为协议离婚,根据规定,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两人都在外地通常无法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本人的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材料,按程序办理。
若选择诉讼离婚,情况相对复杂。如果被告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且办理了居住证等能证明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材料,原告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要准备好、身份证明、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法院受理后,会按照程序进行审理,可能会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判决。
三、两个人如何办离婚证
办理离婚证需区分不同情况。若双方且就、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办理。
首先,双方需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其次,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
然后,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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