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离婚手续怎么办
一、武汉市离婚手续怎么办
在武汉市办理离婚手续,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
首先,夫妻双方需,并就、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等。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及相关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最后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武汉市离婚手续在哪里办
在武汉市办理离婚手续,需区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前往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武汉市各均设有婚姻登记处,比如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处等。办理时,要携带本人的簿、身份证、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诉讼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一般情况下,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被告在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武昌区人民法院就有管辖权。提起诉讼时,要提交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等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按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三、武汉市办理离婚证在哪里办理
在武汉市办理离婚证,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办理地点:
一是协议离婚。若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常住户口在武汉市,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例如,常住户口在江岸区,就到江岸区的婚姻登记处办理。通常各区的婚姻登记处会设置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等特定地点。
二是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协议,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在,就向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按照登记机关或法院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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