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结婚用带离婚证吗
一、离婚再结婚用带离婚证吗
离婚后再结婚通常是需要带离婚证的,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从一般情况来看,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相关规定,内地居民办理时,需要提交本人有效的和簿等材料。对于离婚后再婚的当事人,还应当出具离婚证或者人民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其婚姻状况的材料。这是为了确保婚姻登记机关能够准确核实当事人的婚姻历史,保障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可能不需要提供离婚证。比如,若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已明确表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且该法律文书已生效,当事人可以仅提供该判决书或调解书作为离婚证明进行再婚登记。
总之,正常情况下离婚再结婚需要带离婚证,但如能提供有效的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替代材料,也可办理再婚登记手续。
二、离婚后的爷爷有吗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探视权主要是针对离婚后不直接子女的父或母而言的,一般情况下,爷爷并不享有法定的探视权。
一方面,从法律条文来看,《》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里并未将祖父母等近亲属纳入探视权主体范围。
另一方面,探视权的设立主要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以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利和义务。虽然爷爷与孙子女存在血缘亲情,但从法律层面,其并非探视权的法定主体。
不过,在实践中,如果子女的抚养安排不妨碍爷爷探视孙子女,且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同意,爷爷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探视孙子女。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爷爷探视,爷爷一般难以通过法律强制要求探视,除非能证明探视对孙子女的成长有积极意义且不会对其造成不良影响等特殊情形。
三、夫妻证如何减名字
夫妻离婚后减名字,需根据不同情况按相应流程办理:
若夫妻双方是:
1. 签订,明确房产归属。一般需在民政部门备案,以证明双方对房产分割的约定。
2. 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离婚证、书、房产证等。
3. 双方共同前往当地中心,填写房产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材料申请减名手续。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会依法办理变更登记,重新颁发房产证。
若夫妻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1. 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其中应明确房产的归属。
2. 携带判决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证减名手续。登记部门在核实相关材料无误后,会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办理房产证减名手续时,要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规定,以免影响办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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