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二者所需资料有所不同:
二、离婚后可以更改吗
离婚后,离婚协议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更改的,具体情况需分类讨论:
一是对于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离婚协议内容进行更改,因为此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协商结果对协议条款进行调整,重新达成共识并形成新的离婚协议。
二是对于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如果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请求撤销协议。法院经审理查明属实后,会依法予以支持。但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事由,仅因事后反悔等原因,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对离婚协议的更改请求,因为离婚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
三、妻子不想生孩子可以离婚吗
在我国,妻子不想生孩子,丈夫以此为由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但能否成功离婚需分情况来看。
从协议离婚角度而言,若夫妻双方能就离婚事宜,包括财产分割、债务分担、(若有)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离婚协议,那么可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法定程序后,即可解除婚姻关系。
若无法达成协议而选择诉讼离婚,单纯以妻子不想生孩子为由,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妻子不想生孩子可能是出于多种原因,比如身体原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等。只有当这种意愿的分歧导致夫妻双方感情出现严重裂痕,经调解无效,比如因此产生长期激烈争吵、冷战,严重影响到夫妻日常生活等,法院才可能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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