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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离婚登记的具备条件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2-20)普法百科4

一、我国离婚登记的具备条件

在我国,进行离婚登记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双方自愿离婚。即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一方胁迫、欺诈等违背另一方真实意愿的情形。

二是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需明确子女由哪一方直接,另一方支付的数额、方式及期限,同时对探视子女的方式、时间等也应作出妥善安排,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三是对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夫妻双方应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协商一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债权债务等的归属和分配。

四是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一方存在精神疾病等导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无法通过离婚登记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需通过诉讼等其他法定程序解决。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夫妻双方才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离婚能不能过夜呢

离婚后探视权是否能过夜,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看或判决。若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探视权的具体内容,包括是否可以过夜,那么应按协议执行。若通过法院判决确定探视权,同样需遵循判决结果。若其中明确允许过夜探视,那么一方就有权安排过夜探视;若未提及,可协商确定。

二是考虑孩子的意愿和身心健康。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其意愿应得到充分尊重。若孩子愿意与探视方过夜且过夜不会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一般应予以支持。例如,探视方有稳定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品德等。

三是双方协商一致。即使之前的协议或判决未涉及过夜探视问题,双方也可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允许或限制过夜探视。总之,探视权能否过夜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三、现役军人提出

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程序如下:

若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应出具证明材料,之后可按普通离婚程序办理。若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为非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同样需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按,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协商不成,军人一方要求离婚,一般需由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做好调解工作,调解无效的,军人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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