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一、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需资料有所不同。
(一)协议离婚
1.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这是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等基本情况。
2. 结婚证。这是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
3. 书。协议书中应包含双方的意思表示,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以及诉讼请求,例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等内容,同时阐述事实和理由。
2. 身份证、结婚证。身份证用于证明原告身份,结婚证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3. 相关证据。例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证据、证据等)、涉及子女抚养的证据(如等有利于孩子的证据)、财产证据(如明、银行存款明细等)。
二、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这是证明双方身份信息的重要证件。
2. 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3.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且应当由双方签字。
如果是诉讼离婚:
1. 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2. 原告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3. 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4. 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需要提供子女的等相关材料。
5.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分居证据、家庭暴力证据等。
6. 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等。
三、办理离婚需要回老家吗
不一定。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双方户口都在老家,那通常是需要回老家办理的。但如果在经常居住地满足一定条件,也可在当地办理。例如,双方在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可凭等相关材料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如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所以诉讼离婚不一定回老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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