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一、麻阳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在麻阳办理离婚,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则需要冷静期;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则不存在冷静期。
具体来说,协议离婚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就是离婚冷静期。
而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在此过程中,没有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二、离婚有冷静期吗
在广东离婚是有冷静期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包括广东。
具体来说,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婚姻登记员会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便进入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冷静期前需要双方到场吗
离婚冷静期前在申请离婚登记时需要双方到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一步骤要求双方共同到场,目的在于确保离婚是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同时婚姻登记机关也需要对双方的身份、意愿以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后,才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也需要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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