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一、网络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目前我国并没有完全实现网络办理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一是双方的身份证、簿等身份证明材料,用以证明双方的身份及等基本信息;二是结婚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关键材料;三是双方共同签署的书,内容应涵盖双方的意思表示、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如果是诉讼离婚,起诉方需要准备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例如涉及的财产证明材料、涉及子女抚养的有利于子女的相关证据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办理流程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手续和流程有所不同。
(一)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等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予以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三十日期满后,双方应在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离婚协议是否内容完备等。
5. 登记并发证。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
2. 受理。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起诉予以受理。
3. 调解。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4. 审理判决。调解不成则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三、离婚需要回户籍地办理吗
离婚不一定要回户籍地办理。
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在部分地区,自2021年开始实行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等,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管辖。所以诉讼离婚不一定需要到户籍地法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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