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怎么操作
一、离婚手续怎么操作
离婚手续分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1.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在三十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是否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5.登记(发证)。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起诉。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提交和相关证据。
2.受理。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3.调解。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程序。
4.审理判决。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等相关判决。
二、离婚手续异地可以办理吗
离婚手续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不能异地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是为了确保婚姻登记管理的规范性以及对当事人情况核实的便利性等。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异地办理。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主要是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以及司法管辖的合理性等因素。
三、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以下资料:
1. 双方的、簿,以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
2. ,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证件。
3.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以下资料:
1. 起诉状,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 原告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
3. 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4. 相关证据材料,如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要提供孩子的等;涉及,要提供财产相关的证据,例如、车辆、银行存款明细等;涉及等情况,要提供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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