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做担保,债主无力偿还,父亲的店面会被执行吗?
我有个朋友阿强,他为了帮朋友阿伟度过难关,在阿伟的借款合同上签了字,做了担保人,结果阿伟生意失败,无力偿还借款,债主就把阿强和阿伟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阿强很着急,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问我:“我只是做了担保人,我又没有花这笔钱,为什么要我还啊?”我说:“这就是法律的规定啊,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阿强又说:“那我的父亲不是也有店面吗?会不会被执行啊?”我说:“这要看具体情况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的责任范围以其担保的债务为限,也就是说,如果阿伟的债务超过了他的财产,那么阿强就需要用自己的财产来补足,如果阿强的父亲的店面是他的个人财产,而不是他和阿伟的共同财产,那么债主就不能执行这个店面。”
阿强听了我的话,松了一口气,他说:“那我就放心了,我的店面是我自己辛苦经营的,我不想失去它。”我说:“但是你也不能掉以轻心啊,如果你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债主还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到时候,你的店面可能会被拍卖,你的生活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阿强说:“那我该怎么办啊?我已经没有钱了。”我说:“你可以考虑和债主协商一下,看看能不能分期还款或者减免一部分债务,你也可以尽快找到阿伟,让他想办法还钱给你。”
阿强说:“阿伟现在也没有钱啊,他的生意都失败了,还欠了一屁股债。”我说:“那你就只能自己想办法了,你要知道,做担保人是有风险的,你不能只看到好处,不看到风险。”
阿强说:“我知道了,我以后再也不随便给别人做担保了。”我说:“这就对了,你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利益,不要轻易相信别人。”
建议参考:
1、在做担保人之前,一定要仔细审查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不要盲目签字。
2、如果可能的话,尽量让债务人提供抵押物或者保证人,以增加自己的保障。
3、如果已经成为了担保人,要及时了解债务人的还款情况,督促他按时还款。
4、如果出现了债务纠纷,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法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利益。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小编总结:
做担保人需要谨慎考虑,要了解自己的责任和风险,如果出现了债务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采取合法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利益,也要督促债务人按时还款,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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